退換貨須知
當您收到商品時,請確認商品及數量是否與訂單相符。
【購入瑕疵之情形】
因無法確保該產品之品質,若商品有破損・瑕疵等情形,可進行退換貨。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請務必於收到商品的7日內通過電話或郵件與我們聯繫。
商品確認完成前,請勿丟棄包材包含包裝用紙箱。
我們會盡早回覆您,視庫存狀況可能無法立即更換商品。
因商品瑕疵退貨時,會立即退款給您。
收到商品超過8日無法進行退換貨。
【因客戶個人因素取消・退貨・換貨】
因客戶個人因素(不包含瑕疵・配送錯誤),商品出貨後不接受退貨・換貨。
若因個人因素取消・退貨,退貨運費由客戶負擔。請使用「貨到不付款」寄回。
本公司收到您退回的商品經確認無誤後,退款將扣除包含於商品內代辦手續費、寄送商品之運費、貨到付款之手續費、退款之轉帳費用(一律為420日圓)、包材費用。
※以下例子為「因客戶個人因素退貨」
無其他特殊理由退貨
「商品質感、顏色些許誤差」、「未包裝商品有些微肉眼不易辨識之小擦痕」等,超出一般常識範圍之退貨原因
因購入有瑕疵之商品・無法等待更換商品零件時間之退貨
因「比預想中要大」「太重・太輕」等,不喜歡此商品之退貨
因提前或延後抵達日之退貨
因說明書難以理解之退貨